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上游社区居民委员会决定对“白鹤林小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白鹤林小区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柏合镇黎明新村,四至范围详见总面平图。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净用地面积87283.22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28039.72平方米)。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58500.59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311184.6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79071.32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32113.30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0826.13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078.99平方米,农贸市场3826.62平方米,幼儿园4548.57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906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8249.47平方米。
本项目的建筑密度为22.58%;总容积率3.57,绿地率为32.12%。
本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3619个,其中地下停车位3619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3610 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物业公司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对外出租,不得营业行为)
建筑面积为2042.99平方米(含34.8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坐落位置:1栋建筑面积860.48平方米,5栋建筑面积1182.51平方米。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上游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本次招标为自主公开招标,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报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接通知后于2020年09月08日至2020年09月09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服务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本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20年09月04日至2020年09月07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报名(联系电话:028-84877566)。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本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网页截图一份(加盖报名企业鲜章),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本招标信息在成都物业网(//m.igbfynm.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招标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街道上游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0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