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和华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天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怡和华庭”项目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452号,四至范围:南至规划道路;北至金府路;东至花照云间项目;西临总参干修所项目。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办公、商业
3、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40301.79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24107.2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234.3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54.7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及业委会用房202.18平方米;地下车库及其他用房11603.31平方米.
容积率3.00、建筑密度37.03%。
机动车位281个、非机动车位287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202.18平方米位于2#楼2层(含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位于2#楼2层(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四川天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任:陈工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五、 投标方式
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凡符合第四条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
招标人:四川天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