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十陵街道办事处决定对“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AB区”、 “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C区”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分别为):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AB区 (以下简称“AB区”)、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C区 (以下简称“C区”)
项目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办事处大梁村
“AB区”、“C区”的物业类型均为:住宅。
“AB区”项目占地面积59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4000.00平方米。其中:A区占地面积272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1856.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148.60平方米;底商建筑面积3245.62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351.40平方米;车位193个;电梯20部。B区占地面积32400.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74550.6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0825.58平方米;底商建筑面积3730.53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22.72平方米;车位260个;电梯25部。AB区建筑物共16幢(其中A区住宅 7幢840户,B区住宅9幢1048户);建筑结构为框架。
“C区”项目占地面积40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5500.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7984.3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3831.00平方米;底商建筑面积3200.07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10.94平方米;停车位492个;电梯28部。本项目建筑物共12幢(1276户);建筑结构为框架。
本次公开招标共设2个包:1包: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AB区
2包:明蜀新村二期拆迁安置房C区
二、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单位只允许投一个包(任选“AB区”、“C区”其中一个包)。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物业服务企业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
2、建立了企业的信用信息,本年度信用计分累计不低于100分;
3、物业服务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300万元);
4、在管住宅类型物业服务项目业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0万平方米(含60万平方米);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9年07月02日至2019年07月03日工作时间内(上午0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在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39号商业场新座10号楼1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决定报名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应清晰备注投标报名项目名称,投标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以上信息,因投标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及营业执照副本、信用分证明、管理业绩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资料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报名单位鲜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街39号商业场新座10号楼10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35 4810 6882
五、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相关费用告知
(1)本次招标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全权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3日内全额一次性转账支付。
(2)如因不可控因素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开标活动延误、终止或流标,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标服务费用由参加的投标单位平均分摊所有服务费用。
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可控因素导致流标或其他延误,请各意向投标人全面评估所有风险,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