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国宾领域壹号】的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国宾领域壹号】
建设单位:成都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土桥村九组、十组,四至范围:东至空地,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空地。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工业科研办公。
【国宾领域壹号】总建筑面积35200.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158.59平方米,其中办公建
筑面积19040.39平方米;配套物业建筑物业511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41.9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45.56平方米,设施设备用房面积1614.8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40%,总容积率:3.71,绿地率: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28个,非机动车位11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145.56平方米。
2. 业委会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黄忠街8号
联系人:张友新
电话:13608002835
四、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为邀请招标,取消资格预审程序,邀请函于2012年8月3日发出,被邀单位可直接于2012年8 月 5 日前在成都市金牛区黄忠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只有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执物业管理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含暂定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不低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2年8月7日至2012年 8 月 8 日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金牛区黄忠街8号成都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招标人(盖章):成都殿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
8月
3日